您现在的位置:  >> 发改局 >> 办事指南 >> 文章正文
投资项目立项审批、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10-9    

 

一、投资项目立项审批、核准和备案常见的类型

(一)纯土建项目---只涉及建筑工程投资,不涉及设备、器具方面投资的项目,称为纯土建项目。如厂房、办公楼宿舍等。

(二)商品房项目---由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兴建的以出售为目的的商品住宅及商铺、写字楼等。

(三)综合性项目---既有土建投资,又有设备、器具方面投资的项目。如工业性的项目。

二、投资项目立项审批、核准和备案常见的类别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4〕20号),项目立项分为审批、核准和备案三种。

1、按现行制度进行审批的项目有以下四类:

(一)国有资金投资项目(包括:各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国有投资者占控股的投资项目);

(二)区审批权限项目(含国家、省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);

(三)涉及政府资源、公共利益和全区经济战略布局以及事关国计民生、对社会影响显著的重大项目(房地产、旅游、特许经营权等项目);

(四)国家和省规定必须进行审批的其他项目。

2、根据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04年本)》,涉及到该目录的项目需按现行制度进行核准。

3、其余的社会投资项目按现行制度进行备案登记。

三、立项审批、核准所需的资料

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,出于便民和提高办事效率的目的,经简化后一般所需资料如下:

(一)项目申请报告;

(二)提供《规划用地许可证》或加具意见的红线图复印件一式两份。

对个别特殊行业的项目,需提供财政、国土、环保、消防等部门的意见。

四、立项审批、核准程序

(一)由兴建项目的投资主办单位带项目申请报告、规划等相关资料到我局申报立项审批。

(二)我局根据投资主办单位所提供的资料,进行审查核实,若资料齐全和情况属实,我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,准予立项。

五、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资料及办结时限

按照《试行办法》的要求,投资者进行项目登记备案时,需如实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:

(一)项目发起人及合作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身份证明(影印件);

(二)中外合资、合作项目须提供合作各方的意向书(影印件);

(三)填写《江门市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若资料齐全和情况属实符合《试行办法》的要求,我局除特殊情况外,一般当天准予登记备案。

六、其他

(一)资料务必一次性提供齐全,办理具体申请事项的人员最好是熟悉业务,了解项目情况的人,以便利协调申请和办理的有关事宜。这样,可以提高项目立项的办结速度。

(二)项目批文和《登记备案证》有效期为二年,若有特殊情况,二年内无法开工的项目,须到我局办理撤销或延期结转手续。

七、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、核准和备案权限

(一)国内投资项目审批类3000万元,核准类3000万元,登记备案类1亿元;

(二)外资项目审批类3000万美元, 登记备案类3000万美元;

(三)超过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,由我局转呈上一级发改部门审批。

(四)商品房项目由我局转报市发改局按照宏观调控指标审批。

八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方式核准所需资料及办理时限

根据《招标投标法》和《广东省实施<招标投标法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,须提供的资料如下:

(一)填写《招标基本情况表》一式两份;

(二)提供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写的项目的造价预算书(正本)。

若资料齐全和情况属实,符合《招标投标法》和《广东省实施<招标投标法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,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手续(除特殊情况外)。

九、领取立项批文和《江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》及招标投标核准文件不收费

十、受理投资立项和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投诉

受理部门:计划股

电话:3861682     传真:3861672

电子邮箱:jmjhjh@126.com

地址: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大院3号楼6楼

 

资料下载:1、投资项目立项审批、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

          2、《江门市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》下载

          3、《招标基本情况表》下载

文章录入:chenjr    责任编辑:chenjr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 没有了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 
     
     

   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: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电话:0750-3861672 邮编:529040 
    Copyright @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. 建议使用IE5.0以上浏览器,分辨率800*600   后台管理 访问量: 812